通知公告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2011年度第一批重点子课题招标公告
  作者:旻文   发布日期:2013-11-06 点击数:12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

2011年第一批重点子课题

招标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2011年度第一批重点子课题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二、招标对象

  来自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各类高校(含党校)、社科院、文化系统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科研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民族地区的科研实体和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一般只确定2-3 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万-1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年度分批拨付。

  五、投标资格与限项规定

  本次招标的课题将依托责任单位进行管理。投标课题可由投标者即课题主持人独立承担,也可由投标者牵头组建课题组并负责实施。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同意课题主持人承担课题,同意负责课题的经费管理。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担信誉保证。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课题主持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

  2、如课题主持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则本人须为博士学位获得者,且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3篇,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实属情况特殊者,则另行测评。

  3、课题主持人在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投标申报的限项规定

  为优化项目资源配置,保证课题主持人有精力完成好课题任务,并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相关项目重复立项,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课题申报有如下限项规定,请申报责任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单列学科(教育学、艺术学)的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参加本次投标。

  2、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单列学科重点项目、重大/特别委托项目集成中的子课题和重大研究计划),以及省、部级重点项目等;投标者作为负责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以上类型项目数量累计达到3项的,不得以课题主持人参与申请本次的课题投标。

  3、根据全国社会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和处于评审阶段(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及结项鉴定阶段的各类项目,也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的范围之内。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规定的研究范围申报(见本公告附件),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课题不得与主持人或主要团队成员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单列学科项目、其他重大/特别委托项目的子课题等)及省、部级重点项目形成重复立项和近似立项。

  3、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申报,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动态,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情况。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

  4、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适当的经费预算;

  5、课题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性研究类课题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从选题内容、主持人条件、论证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如有)的研究实力及课题实施的必备条件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签署明确意见。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重复立项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已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本项目课题;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将通过项目网络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3、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如有)必须同意投标书申报条款,同意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投标书》原件上签字。

  八、时间安排与评审流程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使用宋体5号字;相关表栏须由相关责任人签章(名),并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我中心项目管理办。

  3、9月上旬,本中心项目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投标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

  4、9月中旬,本中心研究课题执委会对通过初评的投标书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中标课题。申报课题落选原因不予解释。

  5、9月下旬,建议中标课题报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中标课题报项目首席专家进行审批后,在“中国民族文学网”公示两周;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九、投标材料的印制和报送:

  完整的投标材料包括01-《投标书》、02-《课题论证活页》(其字数不超过4000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03-《专家信息登记表》(课题主持人填写)和04-《课题组成员信息汇总表》(课题主持人负责汇总和填写)。以上各项投标材料在报送时须保持原始文件序号和名称,统一使用A4纸单面印制、《投标书》采用左侧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及相关附件以散页方式按编号顺序夹入《投标书》正文后,一并装入纸质投标材料档案袋,不得装订;请勿用塑料封皮。投标材料清单、格式和报送方法如下:

  1、审查合格的《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纸质版各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电子版1份。

  2、课题《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纸质版各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电子版1份。

  3、由课题主持人填写的《专家登记表》(WORD文件格式):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4、课题主持人负责汇总和填写的《课题组成员信息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5、课题主持人如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则须提交其博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扫描并制作为PDF文件格式):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6、全套投标材料的纸质版文件须于2011年8月3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本中心项目办;邮寄报送的投标材料,请以速递方式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2011年重点研究子投标材料”。请勿使用包裹邮递,以免延误申请。

  7、全套投标材料的电子版文件,须于2011年8月30日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通过课题主持人的电子邮箱打包(格式为.ZIP)发至我中心项目办指定的电子邮箱。

  8、课题投标材料(包括《项目简介》、《招标公告》、《投标书》、《论证活页》、《专家登记表》、《课题组成员信息汇总表》、《代码表》等)从“中国民族文学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申报栏”(网址:http://iel.cass.cn/html/11/index.html)下载。

  十、课题成果管理

  1、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中标通知书回执并签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课题责任书》后,《投标书》中的《投标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主持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

  2、除特殊情况外,本中心有将相关子课题结项后的研究成果纳入项目出版系列计划的优先选择权;计划内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在明显位置注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重点子课题成果”,并在出版后报送本中心项目办公室5套样书。

  3、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重点子课题”的名义公开发表成果或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须事前征得我中心项目办的同意,否则视为违规。

  4、结项成果鉴定为优秀的课题主持人,申请新课题将优先考虑;结项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撤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本项目的新课题。

  投标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1层西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语言文字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

  邮编:100732

  联系人:莎日娜 电话:010-85195635

  电子邮箱:cass.mywkt(at)gmail.com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语言文字研究中心

  2011年7月16日

  附:课题指南条目与招标题号

  1. 中国少数民族创世和起源神话研究

  2. 跨境民族文化遗产的认定与共享

  3. 无文字民族的文化创造力研究

  4. 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学理研究

  5. 中国少数民族史诗研究

  【说明】该《课题指南条目》只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课题主持人应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文件下载:

  00-招标公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重点子课题.pdf

  01-投标申请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重点子课题.doc

  02-论证活页: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重点子课题.doc

  03-专家信息登记表.doc

  04-课题组成员信息汇总表及字段含义.xls

  05-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doc

  文章来源:民语文中心

上一条: 关于启动2011年“CASS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书系”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