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机制

  首席专家责任制

  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责任制。首席专家有权决定与项目实施有关的重大事宜,包括制定研究规划,批准经费使用计划,开展中外学术交流等。

  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接受我院文史哲学部和科研局的监督指导,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语言文字研究中心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整合全国相关学术力量和资源,具体负责项目总体规划、组建学术队伍和日常管理工作。

  专家委员会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与语言文字研究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由首席专家聘任的7位国内专家组成,旨在完善项目管理工作专家咨询系统,保障资助决策的科学性。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优先领域、资助格局、研究计划、课题立项、学科发展战略等具有战略性的资助决策与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指导性意见和评审决议。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任由课题首席专家兼任,委员实行任期制。

  执行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下设五个执行委员会,分别对应于“重点课题研究─文献资料学建设─人材培养─学术交流─成果出版”五个环节的业务工作,分别为“研究课题执行委员会”、“资料学建设执行委员会”、“人才培养执行委员会”、“学术交流执行委员会”和“成果出版执行委员会”。

  各执委人选由专家咨询委员会甄选和议定。